何故?将办公楼禁令视为一纸空文
2013/5/20 15:02:47 来源:86写字楼网
摘要:
提到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,武汉人都知道是个高档写字楼。该项目周边交通便利,距汉口火车站2公里,距天河机场16公里,是连接武汉金融中心和北部住宅区的枢纽。
2012年8月20日,武汉市国资委发布公告:因工作需要,自2012年8月27日起,搬迁至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的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A座22-29楼办公。
据悉,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对外宣称耗资2个亿,武汉市国资委所在的A座22-29楼为精装修办公楼。
2013年4月16日上午,记者来到位于武汉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,发现武汉市全民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已经改名为“国资大厦”,不论是大楼外面还是各楼层内,都显得非常气派豪华。记者问一位刚下电梯的国资委工作人员,他告诉记者,该办公大楼他们占用的是22-29层,去年8月份搬入的,是以置换方式取得该大楼共8层的所有权。
在该大楼的28层,记者见到办公室主任张友兵。张友兵得知记者说要采访办公大楼,提出应该先去找国资委宣传部门,并带记者见到单位宣传处的戎处长。戎处长看过记者采访介绍信件和书面采访内容后,答应尽快汇报给领导。同时戎处长提出,需要报社传真一份加盖公章的采访提纲。
有知情人告诉记者,武汉市国资委原办公楼完整良好,不属于需处置的国有资产范围,记者也在位于香港路的武汉国资委原办公楼所在地看到,8层办公大楼古朴美观,右边的一大半被建设银行(4.91,0.01,0.20%)占用,左边的现在没有牌子,旁边一老者告诉记者,该楼房好像已经被转让给某公司,目前正在装修。
当日下午,记者电话询问情况,戎主任说,他已经将记者采访的事情汇报给了领导,但领导还没有答复,并再次提出要报社加盖公章的采访提纲。记者提出报社已给武汉市国资委开了专门的新闻采访介绍信,戎处长辩解,采访国资委办公大楼相关情况,仅这个介绍信是不行的,因为没有言明是来采访办公大楼的,必须见到盖有单位公章的采访函才能介绍情况。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、教授何兵接受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认为,2009年2月20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自通知下发之日到2010年底,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。“国资大厦2010年11月开工,武汉市国资委随后进行置换,有故意规避国家政策法规的嫌疑,如果被各地仿效,中办、国办的新建办公楼禁令将成为一纸空文。”所谓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但是也不该如此偷换概念,作虚假的遮饰!